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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

2022年8月4日  北仑资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blzslaw.com/

  王涛律师,北仑资深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常常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于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为确定法院管辖权及选择法律的适用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确合同成立的地点十分重要。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对于大部分的合同而言,其实在成立的时候,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那么该合同就是生效的。不过也存在较为特殊的情况,成立是成立,而生效又是另一回事。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要件,否则的话连成立都谈不上,又很谈生效之后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呢。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

在生活中,有很多债务关系的产生,产生之后,又会有很多权利义务的转移,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债的转移中的概括承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概念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二、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存在。

2、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协议。

3、经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注意:其中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分别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三、效力

约定概括承受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让与人所享有的合同权利及所负担的合同义务。

2、让与人退出合同关系。

3、从权利、从债务随同转移,但专属于让与人的除外。

总而言之,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都要经过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否则就无法发生转移的法律效果。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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