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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2021年12月16日  北仑资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blzslaw.com/

  王涛律师,北仑资深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有关认定的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和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在确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

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询问的方式,一般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到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居住地或者看守所询问,也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现在绝大多数检察院都是电话通知,由嫌疑人自行到检察院去问话。

4、对犯罪嫌疑人询问,必须是嫌疑人本人,其他人无法代替。

二、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

《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

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1、严格办案时限要求

《意见》明确,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移送前吊销嫌疑人驾驶证

《意见》明确,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还明确,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配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约束带、警绳、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反光指挥棒、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执勤车辆还应配备灭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简易破拆工具、拦车破胎器、测速仪等装备。

检察院可以根据情节酌定,情节不严重的,可以不移交检察院,不起诉。

3、检察院起诉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在当代的社会,交警部门的工作是非常繁忙的,经常可以看到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频繁的奔跑在不同的地方,主要还是因为各个地方都有一些案件的发生,而醉酒驾驶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在进行移送的时候,嫌疑人也需要一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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